巨力索具(002342)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修订)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五名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4] 会议召开规则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四次,每季度一次[16] - 定期会议提前5日、临时会议提前3日发通知[22] - 快捷通知2日无异议视为收到通知[23] 会议出席与决议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关联议题过半数无关联委员出席[26][29] - 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关联议题经无关联委员过半数通过[25][29] - 无关联委员不足二分之一提交董事会审议[29] 委员相关规定 - 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一致,连选可连任[9] - 可委托一名委员代出席并表决,会前交委托书[26][27] 会议其他事项 - 表决记名投票,临时可用传真电话[29] - 内部审计、非委员董事可列席,必要可召集他人[30] - 会议有书面记录,秘书保存,委员签名[32] - 议案及结果书面报董事会[33] - 委员对会议事项保密[34] 督导工作 - 督导内部审计至少半年检查一次[11] 委员就任 - 提案通过后,新任委员董事会会后立即就任[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