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力索具(002342) - 敏感信息排查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敏感信息排查制度 - 公司2025年11月制定敏感信息排查管理制度[1]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修改亦同[21] 关联交易报告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需报告[8] - 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0.5%以上需报告[8] 其他交易报告 - 交易资产总额占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8] - 交易营收占比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8] - 交易净利润占比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8] - 成交金额占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12] - 交易利润占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12] 股东相关报告 - 股东所持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应报告[9] 信息管理责任 - 董事会秘书为敏感信息排查和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13][14] - 违反保密义务董事会给予处分直至追责[14] 信息处理流程 - 董事会秘书分析上报信息决定处理方式[18] 信息披露规则 - 敏感信息难保密或泄露时依规披露[12] 重大情况报告 - 遇重大影响向河北证监局和深交所报告[16] 学习与管理 - 组织董事及高管学习法规防内幕交易[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