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董事会人数三分之一,设三名,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6]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6]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6] - 近三十六个月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处罚者不得为候选人[7] - 近三十六个月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者不得为候选人[7] - 已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独立董事的,不得再被提名[9] 独立董事选举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9]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披露[10] 独立董事任期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届满连选可连任[10] - 连任不超六年,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11] 独立董事补选 - 辞职或被解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60日内补选[11][12]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4] - 部分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4]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职[17]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17]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18]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召集人不履职时两人及以上可自行召集[16] - 对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应说明理由,公司披露决议时同时披露异议[17] - 履职发现违规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公司未说明或披露,可向证监会报告[19] 独立董事信息披露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1] 公司协助职责 - 指定专门部门和人员协助履职,董事会秘书确保信息畅通[23] - 保障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并提供资料[23] 会议召开方式 - 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视频、电话召开[24] 费用与津贴 - 聘请中介机构等行使职权费用由公司承担[26] - 给予适当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并年报披露[26] 法律责任 - 董事会决议违法违规,独立董事承担相应法律责任[28] - 受处罚、失职等情况,公司取消和收回奖励性薪酬或津贴并披露[28]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股5%以上或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股东[30] - 中小股东指单独或合计持股未达5%且不担任董高的股东[30]
凌玮科技(301373)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