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普瑞(002399) - 公司章程
2025-11-24 10:01

公司上市与股本情况 - 2010年4月2日核准首次公开发行A股4,010万股,5月6日在深交所上市[6] - 2020年4月1日批准发行H股220,094,500股,7月8日在港交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467,296,204元[6] - 已发行股份1,467,296,204股,均为普通股,A股占比约85%,H股占比约15%[13] 股份转让与限制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2]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2] 股东权益与诉讼 - 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管,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董事会应收回[22]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对董高违规致损可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起诉[28]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3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4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45]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含3名独立董事[76] -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76]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4次会议,于会议召开14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81] 利润分配 - 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三个连续年度累计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09] - 现金分红预案需出席股东会股东或代理人所持过半数表决权通过,股票股利等分配预案需2/3以上表决权通过[110] 公司合并、分立与减资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26] - 公司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应自决议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126][127][129]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68]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