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运通(601908)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独立董事会议召开 - 不定期召开,提前三天书面通知,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3] - 至少两名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3] - 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和主持[3] 决策流程 - 特定事项经讨论且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4] - 行使特别职权前应经会议讨论且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4] 会议相关规定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为十年,影响超十年则继续保留[4] - 独立董事应发表明确独立意见[5] 公司责任 - 保证会议召开,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6] - 承担会议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所需费用[6] 保密义务 - 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对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