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康药业(300878) -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提名委员会设置 - 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设主任委员1名[3] - 独立董事委员不少于委员会人数二分之一[3] - 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任期与董事会一致[3] 履职与会议规则 - 委员连续二次未出席且未提交报告视为不能履职[3] - 会议提前三天通知,二分之一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8] - 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可书面委托或提交意见[9] 职权与流程 - 负责对董事会规模、构成等提建议[5] - 选任新人员提前一至两周提建议和材料[6] 细则生效与解释 - 工作细则经董事会批准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