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得凯(30130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董事及高管离职规定 - 公司2个交易日内披露董事辞任情况[5] - 60日内完成董事补选[4] - 30日内解除特定情形董高职务[7] 文件移交与义务时效 - 5个工作日内完成董高文件移交[10] - 董高忠实义务离职后2年有效[11] - 离职董高其他义务不少于2年[11] 其他规定 - 离职董高15日内可申请追责复核[15]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18]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改[19] - 制度制定于2025年11月[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