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得凯(301309)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关联方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8]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是关联自然人[9] 关联交易审议 - 总经理审批低于一定金额关联交易[14] - 30万以上与关联自然人、300万以上且占比0.5%以上与关联法人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14] - 超3000万且占比5%以上交易提交股东会审议[14] 关联交易其他规定 - 十二个月内关联交易按累计计算[19] - 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委托理财按累计计算[19] - 为关联人担保需董事会审议、披露并提交股东会,为控股股东等担保需反担保[20] - 达到披露标准关联交易经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并披露[20] - 可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金额,超预计需重新审议披露[22] - 年度和半年度报告分类汇总披露日常关联交易[22] - 超三年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每三年重新审议披露[22] - 关联交易定价应公允[25][26] - 部分关联交易可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27] - 部分关联交易免予按关联交易方式履行义务[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