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成员中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6]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10] - 在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或前五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10] - 近三十六个月内受证监会处罚、司法刑事处罚不得担任[13] - 近三十六个月内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得担任[13]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4] - 选举实行累积投票制[16] - 连任不超六年,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17]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7] - 每年自查独立性提交董事会,董事会评估披露[11] - 向年度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并披露[26] - 工作记录及公司资料保存至少10年[29] 独立董事会议相关 - 两名以上可提议召开临时专门会议[33]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33] - 提前3日通知并提供资料,紧急情况不受限[35] - 2/3以上出席方可举行,关联议题2/3以上无关联出席即可[38][41] - 决议经全体过半数通过,关联议题经无关联过半数通过[41] - 专门会议档案保存十年以上[40]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关联交易等经全体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23] - 认为材料不完整可书面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44] - 聘请中介机构费用由公司承担[45] 独立董事补选与离职 - 人数不足应补足[7] - 辞任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人士,补选后生效,60日内完成补选[19]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7] 独立董事待遇与责任 - 公司给予适当津贴,标准董事会预案、股东会通过并披露[45] - 擅自离职致损失应赔偿[47] - 董事会决议违法违规应担责[47] - 严重失职取消收回当年津贴[47] 工作细则相关 - 细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董事会可修订报股东会批准[49]
万得凯(301309) -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