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牌股份(301081)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严牌股份严牌股份(SZ:301081)2025-11-24 08:45

浙江严牌过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严牌过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 (含续聘、改聘,下同)执行会计报表审计业务(含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的咨 询服务等,下同)的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连续性, 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浙江严牌过 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执行会计报表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应当遵 照本制度,履行选聘程序,披露相关信息。选聘其他专项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 所,视重要性程度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 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公司不 得在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得在公 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也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 立履行审核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