珈伟新能(300317) - 内部审计制度
审计委员会 - 由3名董事组成,2名独立董事,1名会计专业独立董事任召集人[5] 内控审计部 - 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1次工作[9] - 每年至少提交1次内部审计报告[9] 检查与报告 - 督导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12]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经审计委员会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5] 披露与考核 - 披露年度报告时披露内控评价和审计报告[17] - 将内控执行情况作绩效考核指标[19] 制度生效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