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交易限制 - 公司上市交易1年内、董事高管离职半年内等情形下,所持股份不得转让[6]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季报、业绩预告等公告前5日内等期间,董事高管不得买卖股票[7] 违规处理 - 董事高管违规短线交易,所得收益归公司,董事会应收回,未执行股东有权要求30日内执行[8] 信息申报 - 新任董事、高管等应在相关事项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10] 股份变动报告 - 董事高管所持股份变动,应在事实发生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并公告[12] 减持规定 - 董事高管计划减持,应在首次卖出15个交易日前报告并披露,每次披露减持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13]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实施完毕,应在相应时间2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13] 强制执行披露 - 董事高管股份被强制执行,应在收到通知2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信息[13] 增持期限 - 董事和高管披露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自公告披露之日起不得超过6个月[15] 股份锁定 - 董事和高管年内新增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17] 转让限制 - 董事和高管在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18] - 董事和高管所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000股的,可一次性全部转让[18] 违规处理措施 - 董事和高管未按制度申报股份变动意向或披露情况,董事会发函提示并责令补充申报及披露[21] - 董事和高管违反制度规定交易,公司视情节追究责任,包括责令解释、警告等[22] - 公司对违反制度行为及处理情况应完整记录,按规定报告或披露[22] - 董事和高管买卖股份严重违法违规,交由监管部门处罚[23]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24]
珈伟新能(30031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