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2年3月23日核准首次公开发行3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5月11日上市[8] - 公司注册资本为830188405元[9]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10500万股,每股面值1元[15] 股东情况 - 公司发起人丁孔贤持股2855.265万股,持股比例27.193%[15] - 公司发起人陈汉珍持股135.870万股,持股比例1.294%[15] - 公司发起人程世昌持股1054.200万股,持股比例10.040%[15]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830188405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15] 股份相关规则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6] - 公司收购股份用于特定情形时,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20] - 公司董事等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的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24] - 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24] 股东权利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等[28] - 股东对召集程序等违规的决议,可在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9]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审计委员会等起诉违规董高[30]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3]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的2/3等六种情形下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4]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应召开临时股东会[44]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包括3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职工董事1人[79] - 董事会有权批准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事项[82]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85] 独立董事相关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10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相关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91]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公司前5名股东任职人员及其相关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91] - 担任独立董事需具有5年以上履行职责所需的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93] 利润分配相关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8] - 现金分红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5%[111] - 每年至少进行1次利润分配[112] 其他事项 - 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将在30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8]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08]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20]
珈伟新能(300317) - 公司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