珈伟新能(300317)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珈伟新能珈伟新能(SZ:300317)2025-11-24 08:45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设召集人1名,由独立董事担任[4] 会议通知与召开 - 会议须提前3天通知,紧急情况除外[13] - 快捷方式通知,2日无异议视为收到[13] - 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4] 决议与表决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 - 委员每次只能委托1名其他委员表决[15] 委员管理与记录 - 连续2次不出席,董事会可罢免委员职务[15]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为10年[16] 细则生效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