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人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自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属关联人[6]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多种事项[10] 关联交易审议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3]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部分股东需回避表决[14] 关联交易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董事会审议后披露[14]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董事会审议后披露[14] - 与其关联人关联交易(除担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评估或审计并经股东会批准[14] 关联担保审议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5] 关联交易豁免 - 部分关联交易可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如参与公开招标等[15] 关联交易原则 - 应尽量避免或减少关联交易,确定价格遵循公平等原则[11] - 关联人向公司提供资金,利率不高于央行规定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且公司无相应担保[16] 关联交易禁止 - 不得对交易标的状况不清、价格未确定等六种情形的关联交易进行审议并决定[14] 特殊情况处理 - 拟放弃同比例增资权或优先受让权致合并报表范围变更,需以投资公司财务指标履行审议及披露义务[15] - 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时,仅将本次交易提交并披露前期已发生关联交易[17] 独立董事职责 - 达到披露标准的关联交易,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7] 关联交易定价 - 定价若有国家定价按国家定价执行,无则按行业定价,再无按当地市场价格,均不适用则按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执行[18] 关联交易文件 - 披露关联交易应向深交所提交公告文稿、协议书等文件[21] 关联交易公告 - 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告应包括交易概述、定价政策、协议内容等[20] 协议期限规定 - 与关联人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及披露义务[23]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5]
祥明智能(301226)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