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明智能(301226)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祥明智能祥明智能(SZ:301226)2025-11-23 07:45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6]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书面请求,公司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6]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后5日内发通知[1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召开,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后5日内发通知[17] 股东会审议事项 - 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8] - 审议批准公司与关联方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8]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8]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担保,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8]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8] - 连续12个月内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超5000万元,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8]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提交股东会审议[10]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超5000万元,提交股东会审议[10] - 提供财务资助,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2] - 单次或连续12个月累计财务资助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2] 股东会通知与登记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通知[21]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22] - 发出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交易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3] 股东会投票与决议 - 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5]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32][33]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33] - 分拆子公司上市等提案,除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外,还需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33][34] - 关联交易决议须经出席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事项需2/3以上通过[36] 其他规定 -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3] - 向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及出席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并提交股东会[14] - 董事候选人由持有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以上的股东或董事会提名[37] - 持有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以上的股东提董事候选人临时提案,应在股东会召开10日以前书面提出[37]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股份比例在30%以上,或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实行累积投票制[37] - 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38]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方案[40]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或违反章程的决议[40] - 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作为《公司章程》附件[43] - 董事会有权修订本规则,但须经股东会审批通过[43] - 规则所称“以上”“以内”含本数,“低于”不含本数[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