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明智能(301226)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祥明智能祥明智能(SZ:301226)2025-11-23 07:45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独立董事3人,职工代表董事1人[6] - 董事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任不超6年[6] 交易审议规则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提交董事会审议;占比50%以上,提交股东会审议[10]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提交董事会审议;占比50%以上且超5000万元,提交股东会审议[10]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提交董事会审议;占比50%以上且超500万元,提交股东会审议[10]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提交董事会审议;占比50%以上且超5000万元,提交股东会审议[10]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提交董事会审议;占比50%以上且超500万元,提交股东会审议[10]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的交易,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11]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交易,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11] 提案与会议规则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等可向董事会提案[15]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19]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情形下应召开临时会议[19] - 董事长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董事会临时会议[20] - 召开定期会议提前10日、临时会议提前2日送书面通知[20][21] - 定期会议变更通知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2日发出[21] 会议举行与表决规则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23]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过两名董事的委托[24] - 董事会临时会议可通过多种通讯方式进行[25] - 董事会审议通过提案形成决议须超过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27] - 关联关系董事不得对相关决议行使表决权,董事会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对外担保、财务资助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7] - 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3人,应将该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27] - 提案未获通过,在条件和因素未重大变化时,董事会会议1个月内不应再审议相同提案[28] - 二分之一以上参会董事认为提案不明确等,会议应暂缓表决[28] 其他规则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10年以上[30] - 本规则中“以上”包含本数,“超过”不包含本数[32] - 公司董事会有权修订本规则,但须经股东会审批通过后方可生效[32] - 当《公司法》等文件修改或股东会决定时,公司应修改本规则[32]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