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库科技(300620)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情形的核查意见
光库科技光库科技(SZ:300620)2025-11-21 12:10

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光库科 技")拟通过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张关明、苏州讯诺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州讯诺")、刘晓明、杜文刚、于壮 成 5 名交易对方购买其合计所持有的苏州安捷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标的公司"或"安捷讯")99.97%股份,并拟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发 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合称"本次交易")。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第 三十条规定情形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独立财务顾 问")接受上市公司的委托,担任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华泰联合证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就本次重组相关主体是否存在《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 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 十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