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芝药业(300086)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
康芝药业康芝药业(SZ:300086)2025-11-21 12:17

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 年修订) 1 总则 1.1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 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1.2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 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1.3 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 书及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 人员组成 2.1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 召集人。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对专门委员会的召集人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2.2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 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2.3 薪酬与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