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库科技(300620) -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和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说明
(一)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外商投 资、对外投资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 条、第四十三条和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说明 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光库科技") 拟通过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张关明、苏州讯诺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州讯诺")、刘晓明、杜文刚、于壮成 5 名交易 对方购买其合计所持有的苏州安捷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 或"安捷讯")99.97%股份,并拟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以下合称"本次交易")。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第四十三条和第四十四条的规定进行了审慎判断,董事会认为: 一、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各项条件 (二)本次交易完成后,社会公众股东在上市公司的持股比例不低于公司总股本 的 25%,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三)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以资产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