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两个月内召开[2] 审议情形 - 公司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总资产30%等七种情形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6][7] - 公司财务资助单笔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四种情形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7][8] - 公司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五种情形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8] - 公司购买或出售资产交易连续12个月累计达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应提交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9]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应及时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0] 召集流程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2]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案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不同意或未反馈,审计委员会可自行召集主持[1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不同意或未反馈,股东可向审计委员会提议[13] - 审计委员会同意股东召开临时股东会请求,应在收到请求5日内发通知[13]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召集股东持股比例在股东会决议公告前不得低于10%[14] 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16] - 召集人将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16] 其他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17] -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日交易时间,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召开当日上午9:15至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0] - 会议记录应与相关资料一并保存,保存期限10年[24]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27]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27] -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征集股东权利[30] - 上市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以上,或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采用累积投票制[32]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将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34]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内容违反规定的股东会决议[34] - 公司根据股东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法院宣告决议无效或撤销后,公司应向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34] - 股东会对董事会授权应符合法规和章程规定,以经营发展为中心,遵循灵活务实原则,不损害股东权益[35] - 公司进行股票、期货、外汇交易等风险投资及对外担保,应报董事会批准,超权限需报股东会批准[35] - 除特定担保行为提交股东会审议外,公司其他对外担保行为由董事会批准[36] - 公告或通知应在符合规定条件媒体刊登信息披露内容,篇幅长可在指定报刊摘要披露,全文在指定网站公布[38] - 股东会补充通知应在刊登会议通知的媒体上公告[38] - “以上”“以内”含本数,“过”“低于”“多于”不含本数[38] - 议事规则作为《公司章程》附件,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38] - 议事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8] - 规则未尽事宜依照相关规定办理[38]
飞力达(300240) - 股东会议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