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通号(688009) - 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A股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11-21 12:02

关联人界定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人[6] - 交易前后12个月内符合关联人情形的视同关联方[7] - 特定人员应及时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12] 管理职责 - 财务部负责关联交易日常管理、组织认定、统计编制更新名单及监控金额[14][15] - 附属公司财务部门在公司财务部指导下履行归口管理职责[15] - 各部门对本部门业务范围内关联交易事项负责[14] 交易审批与披露 - 已披露持续关联交易超上限时财务部提出处理方案并申请扩大审批[17] - 新发生关联交易按金额大小履行审批和披露程序,附属公司有确认管理流程[16][19]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30万元以上交易应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20]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满足条件应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20] - 交易金额满足条件应提供评估或审计报告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2] - 公司向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经特定审议并提交股东会[24]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经特定审议,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需其反担保[23][24]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3年应每3年重新履行程序和披露义务[26] 表决规则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按规定通过决议[26]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不参加表决[26] 定价原则 - 关联交易定价按政府定价、指导价及参考可比价格等确定[29][30] 责任与制度 - 控股股东等不得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规应赔偿[32] - 本制度经股东会批准生效,授权董事会解释修订[38] - 旧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同步废止[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