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中能源(000937)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11月)
冀中能源冀中能源(SZ:000937)2025-11-21 11:47

独立董事会议召开 - 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原则提前三天通知并提供资料,紧急情况经同意可随时通知[2] - 可采用多种方式召开,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4] - 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和主持[4] 会议决策与记录 - 关联交易等事项经会议讨论且全体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4] - 行使特别职权前应经会议讨论且过半数同意[4] - 会议记录讨论事项基本情况等内容[5] 资料保存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资料至少保存十年[5]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6] 公司支持与保密 - 公司保证会议召开,提供条件、人员支持并承担费用[6] - 出席会议独立董事对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