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路桥(600106) -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实施工作细则(2025修订)
制度制定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实施工作细则(2025 年修订)[1] 管理原则 - 投资者关系管理遵循合规、平等、主动、诚实守信原则[3][4] 沟通与披露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涵盖多方面内容[5] - 指定《中国证券报》等为信息披露媒体[6] - 公司应及时、公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3] 会议安排 - 年度报告披露后需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9] - 特定情形下应召开投资者说明会[10] 职责分工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11] - 董事会秘书是投资者说明会负责人[16] 人员要求 - 从事投资者关系工作的人员需具备相应素质和技能[16] - 公司应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系统培训[17] 档案管理 - 公司应建立健全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三年[16] 制度执行 -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冲突时按相关规范性文件执行[20]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0]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并施行[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