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路桥(600106) -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修订)
重庆路桥重庆路桥(SH:600106)2025-11-21 11:17

信息披露时间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9]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后两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9]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前三个月、前九个月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9] 信息披露内容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经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9] - 年度报告需记载持股5%以上股东等情况[9]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及时披露[15] - 发生重大事件需立即披露[15]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等多项指标达一定比例需披露[17][18] 信息披露媒体 - 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等为信息披露媒体[3] 信息披露责任人 - 董事长为信息披露工作第一责任人[28] - 董事会秘书是主要责任人[28] 信息披露流程 - 定期报告草案由高级管理人员编制等流程后披露[32][33] - 临时公告文稿由董事会办公室草拟等流程后通报[33] 信息保密与监督 - 公司应健全未公开信息保密措施[39] - 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对信息披露进行监督[31] 违规处分 - 董事违反制度公司将视情节处分[44] - 内部人员违规按影响程度处分[44] 其他 - 收到监管文件董事会秘书应及时报告并组织回复[45] - 公司保留对擅自披露信息追责权利[47] - 制度“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49]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审议通过之日生效[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