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联讯(300277)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海联讯海联讯(SZ:300277)2025-11-21 10:16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审议 - 选聘应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2] - 过半数独立董事或1/3以上董事可向董事会提聘请议案[5] 选聘评价要素及期限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13] - 续聘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原则上不超过8年,特殊情况不超10年[13] 审计人员轮换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3] - 承担首次公开发行等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不超2年[14] 文件保存及选聘方式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16] - 公开选聘应通过官网发布文件,结果及时公示[8] 改聘相关规定 - 三种情况公司应改聘,年报审计期间改聘需经相关程序[17] - 董事会审议改聘议案时独立董事应发表明确意见[19] 信息披露及监督 - 拟改聘应披露前任情况等[20] - 审计委员会应对选聘进行监督检查[21] 违规处理及制度执行 - 违规且后果严重时报告董事会,处分责任人[22] - 制度按法律法规等执行,冲突时修订[24]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2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