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峰集团(600668)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
委员会构成 - 战略委员会五名成员,含董事长及一名独立董事[4]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三名成员,两名独立董事,独董任召集人[9][15] - 审计委员会三名非高管成员,两名独立董事,会计专业独董任召集人[12] 会议规则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可开临时会议[17] - 审计委员会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7] - 专门委员会会议提前三天通知,特殊情况可随时通知[17] 决议与记录 - 专门委员会决议经成员过半数通过[18]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管理保存,资料保存至少十年[18]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董事会批准生效,修改亦同[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