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文影业(601599) - 浙文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浙文影业浙文影业(SH:601599)2025-11-21 09:01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含三名独立董事,设一名董事长[5]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职工代表董事总数不超董事总数1/2[5] 交易审议 - 重大交易(财务资助、提供担保除外)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须经董事会审议[8] - “提供担保”“财务资助”交易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为关联人提供担保有额外要求[9]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交易,须经董事会审议[10]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临时会议提前三日书面通知,紧急事由可随时通知[14]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审计委员会或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14] - 董事长应自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和主持临时会议[15] 会议变更 - 定期会议变更需提前三日书面通知,临时会议变更需全体与会董事认可并记录[16] 会议举行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20] 董事出席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或任职期内连续12个月未亲自出席次数超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次数二分之一,应书面说明并披露[20] - 一名董事一次会议接受委托不得超两名董事[21] 决议通过 - 董事会作出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特殊规定从其规定[25] - 审议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27] 其他规定 - 过半数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问题可要求暂缓表决[23] - 董事会会议记录应含决议事项表决方式和结果[30] - 董事会决议由董事会办公室起草,与会全体董事签名确认[31]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管期限不少于十年[25] - 本规则自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