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德数控(688305) - 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募集资金管理 - 应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8] - 应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专项账户集中管理[8] -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六个月内置换[14] 募投项目要求 - 募投项目超期限且投入未达50%或搁置超一年需重新论证[12] - 按招股书用途使用,不得擅自改变,四种情形属改变需决议[22] - 实施主体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间变更不视为改变用途[22] 资金使用规则 - 计划内由董事长依权限审批,超权限报董事会或股东会[13] - 闲置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十二个月[17] - 闲置资金现金管理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信息[16] 超募及节余资金 -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及新项目等,结项时明确使用计划[18] - 节余资金低于1000万元可免特定程序,年报披露使用情况[20] 信息披露与核查 - 每半年度核查募投进展,编制披露专项报告[27] - 年度审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随年报披露[27] 违规处理 - 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将处分责任人并追究法律责任[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