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凯新材(301216) - 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警示函的公告
万凯新材万凯新材(SZ:301216)2025-11-20 11:00

违规情况 - 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未完整披露对应现货订单盈亏情况[2] - 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开户未审议,短期闲置募集资金理财超额度[2] 责任认定 - 董事长沈志刚、财务总监兼董秘高强、总经理肖海军担主要责任[3] 后续要求 - 公司及相关人员10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报告[4] 救济途径 - 不服可60日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诉讼[4] 影响说明 - 本次监管措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