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吉股份(603058) -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永吉股份永吉股份(SH:603058)2025-11-20 10:16

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6] - 中期报告需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6] - 季度报告需在第3个月、第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披露[6] 重大事项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10] - 公司其他董事等无法正常履职超3个月需披露[11] - 发生重大事件投资者未知时公司应立即披露[10] - 公司变更名称等应立即披露[11] 报告审核与披露流程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经审计委员会审核[7] - 定期报告披露由董事会秘书组织[16][17] - 临时报告由相关人员报告、草拟、审核通报[18] - 向证券监管部门报送报告经起草、审核、审定[18] 信息披露责任 -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董事长是最终责任人[20] - 审计委员会监督董事及高管信息披露职责履行情况[23] - 董事会应自查信息披露制度实施情况并纠正问题[27] 保密与违规处理 - 公司人员在信息公开披露前负有保密义务[29] - 未披露信息难保密时应立即披露[30] - 董事长等对信息披露真实性等负责[32] - 信息披露当事人失职违规应处分赔偿[32] - 违反信息披露规定造成损失应担责[32] 其他 -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34] - 投资者关系活动应建立完备档案[35] - 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于董事会办公室[37]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