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迪智驱(301596)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11月)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 3 名以上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至少一名为专业会计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6] 审计委员会职责 - 披露财务信息等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0] - 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对受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职及自身履职报告[12] 审计委员会会议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可开临时会议[19]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0] 其他规定 - 可聘请中介机构,费用公司支付[22] - 会议记录保存至少十年,人员有保密义务[26]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修订,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2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