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杰智能(300486) - 内部审计制度
审计制度 - 公司设立审计部,内部审计人员不少于三人[5]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经审议批准后实施[33][34] 工作汇报 - 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8] - 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1] 检查安排 - 审计委员会督导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等检查一次[9] - 内部审计部门每季度至少对货币资金内控制度检查一次[10] - 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审计一次[27] 时间要求 - 内部审计机构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次一年度计划,结束后两个月提交年度报告[10] 审计范围 - 内部审计涵盖销货及收款等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相关业务环节[11] 及时审计 - 内部审计机构在重要对外投资等事项发生后及时审计[13][14] 异议处理 - 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处理决定有异议,可在15日内申请复审[25] 审计权限 - 内部审计机构有权制定公司内部审计规章制度并执行[18] - 内部审计机构有权要求被审计对象报送相关文件资料[18] 审计流程 - 内部审计机构制定年度审计计划等经批准后组织实施[21] - 内部审计机构按时间表向被审计对象发通知并做准备[21] - 内部审计人员审计后提出报告、结论及处理意见[22] - 内部审计人员应整理审计工作底稿并归档[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