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路科技(688107) - 安路科技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安路科技安路科技(SH:688107)2025-11-19 12:16

信息披露范围与责任 - 制度适用公司及其持股50%以上子公司等[4] - 公司和相关义务人应披露对股价或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事项[6] - 董事和高管需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6] 重大事项披露规则 - 重大事项特定情形下应及时披露[8] - 重大事项不确定可暂不披露但有最晚披露时间[9] 定期报告披露要求 - 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半年报,前3个月、9个月结束1个月内披露季报,一季度季报披露不早于上一年度年报[18] - 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等六种情形之一,应在会计年度结束1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28] - 预计不能在会计年度结束2个月内披露年报,应在该会计年度结束2个月内披露业绩快报[28]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快报与定期报告财务数据和指标差异幅度达10%以上,应及时披露更正公告[30] 特殊事项披露规定 - 拟派发股票股利、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弥补亏损,所依据半年报或季报的财报应审计,仅现金分红可免审计[18] - 报告期内核心技术人员数量较期初下降超过50%,应充分揭示核心技术人员变动风险并说明维护稳定措施[24] - 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明显违反准则及规定事项,应纠正并披露纠正后资料及审计报告等[23] - 定期报告存在差错或虚假记载,被责令改正或董事会决定更正后,应按规定及时披露[23] - 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研发投入较上一完整会计年度变化情况,大幅下降等情形应说明原因等[23] - 应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中披露核心技术人员认定情况,新增相关人员未认定应说明理由[24] 交易披露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及时披露[36]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市值10%以上需及时披露[36] - 日常经营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超1亿元需及时披露[37] 担保审议规则 - 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8]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9] -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9] - 按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9] 关联交易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的交易需及时披露[39]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上且超300万元的交易需及时披露[39] 业绩异常披露 - 年度净利润或营业收入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50%以上或净利润为负值,需在年度报告披露相关信息[43] 人员变动披露 - 除董事长、总经理外的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身体、工作安排等原因无法正常履行职责达到或预计达到3个月以上需及时披露影响[47] 股份质押披露 -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占其所持股份比例达到50%以上及之后质押需按要求披露信息[52] -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占比达50%以上且出现债务逾期等需披露债务逾期金额等信息[53] - 持股5%以上股东质押股份应在2个交易日内通知公司并披露相关数量及占比[53] 其他重大事项披露 - 涉案金额超过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者市值1%以上的重大诉讼、仲裁需及时披露[54] - 股票交易出现异常波动需于次一交易日披露公告,严重异常波动需核查并披露结果[50][51] - 应及时披露重大风险事项,如可能重大亏损、重大债务违约等[46] - 申请或被申请破产重整等需及时披露进展事项[48] -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出现平仓风险需披露控制权变更情况及措施[53] 募集资金相关 - 应建立完善募集资金相关制度并披露使用情况及投向科技创新领域安排[55] 信息披露管理 - 董事会秘书空缺超过三个月,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行职责并在6个月内完成聘任[60] - 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协调和组织[59] - 对外发布信息需经提供部门核对、董事会办公室草拟、董事会秘书审核、董事长签发[62] - 定期报告由高级管理人员编制草案,经董事会审议、审计审核后由董事会秘书组织披露[62] - 临时报告由董事会办公室草拟,董事会秘书审核并组织披露[65] - 向证券监管部门报送的报告由指定部门草拟,董事会秘书审核后报送[67] - 重大信息报告后,董事会秘书评估审核,需披露则起草文件交董事长审定[68] - 未公开信息自重大事件发生时启动内部流程,经董事会批准后披露[69] - 收到监管部门文件,董事会秘书向董事长报告,董事长督促通报[71] - 对外宣传文件经董事会秘书审核,发布后报送董事会办公室备案[72] 信息档案管理 - 信息披露文件档案管理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76] - 董事、高管履行信息披露职责记录等存档由董事会办公室管理[77] - 信息披露文件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于董事会办公室[80] - 信息披露文件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81] 保密与追责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相关人员为内幕信息知情人[83] - 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及知情人负有保密义务[84] - 对信息披露失职或违规行为,公司将视情节处理[77] - 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等擅自披露信息,公司保留追责权利[77] - 股东等未配合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有权处理[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