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路科技(688107) - 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1月)
安路科技安路科技(SH:688107)2025-11-19 12:1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1年11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010万股[7]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0849367元[9]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350000000股,面额股每股金额为1元[17] - 公司股份总数为400849367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17] 股东信息 - 华大半导体有限公司认购股份116691243股,持股比例33.34%[17] - 上海安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购股份83280246股,持股比例23.79%[17] -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认购股份39117423股,持股比例11.18%[17]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9]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7]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会计账簿、会计凭证[33]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可请求人民法院撤销[3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审计委员会成员以外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违法给公司造成损失时,有权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8] 公司治理结构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独立董事,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1名[99] - 公司设职工代表董事一名,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92] - 董事任期三年,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91]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142]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比例最低达80%;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比例最低达40%;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比例最低达20%[146] - 公司单一年度实施现金分红,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153] 财务报告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报送年度财务报告,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1个月内报送季度报告[142] 其他规定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机构对业务、风险、内控、财务信息等监督检查[158]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每次聘期1年,可续聘,审计费用由股东会决定[163][164] - 公司与其持股90%以上的公司合并,被合并公司不需经股东会决议[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