奋达科技(002681)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担保审议规则 - 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2/3以上董事同意[8]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股东会审议[8] - 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8] - 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8] - 被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需股东会审议[8] - 最近12个月内担保金额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8] 额度调剂规定 - 合营或联营企业担保额度调剂累计不超预计总额度50%[11] - 获调剂方单笔调剂金额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11] 担保申请与审核 - 被担保人应提前30日提交担保申请[13] - 公司为控股股东等关联人提供担保应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6] - 公司董事会审核担保申请时可聘请外部专业机构评估风险[16] 风险控制与管理 - 公司提供担保应遵循风险控制原则并控制担保责任限额[19] - 公司董事会应建立定期核查制度核查担保行为[19] - 公司可要求被担保企业提供有效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19] 违约处理与披露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未履行还款义务,公司应在10个工作日内执行反担保措施[20] - 财务部应在开始债务追偿程序后5个工作日内和追偿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备案追偿情况[20] - 发现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后15个交易日内未履行还款义务应及时披露[20] 责任与制度生效 - 有关责任人员违规给公司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20] -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3] - 制度涉及时间表述“以上”“以下”“内”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