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芯生物(688321) -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微芯生物微芯生物(SH:688321)2025-11-19 11:16

信息披露类型 - 公司应依法披露定期报告,包括季度、中期和年度报告[14] - 公司应依法披露临时报告,如股东会、董事会决议等公告[14] - 公司拟再融资时,需按要求编制并公告相关文件[15] 信息披露时间 - 季度报告需在会计年度前三个月、九个月结束后三十日内披露,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20] - 中期报告需在会计年度前六个月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20] - 年度报告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20] 需披露的交易情况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23]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及时披露[30]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市值10%以上需及时披露[30] - 交易标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资产净额占公司市值10%以上需及时披露[30] - 交易标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30]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及时披露[30] - 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31] - 日常经营范围内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超1亿元需及时披露[32] - 日常经营范围内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超1亿元需及时披露[32] - 日常经营范围内交易预计产生利润总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需及时披露[32]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交易需及时披露[33]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上且超300万元交易需及时披露[33] - 与关联人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超3000万元交易需披露[33] 内部管理要求 - 控股子公司应每月向公司提交月度财务报告等资料[43]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变动应自事实发生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47] -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或控制情况变化需及时报告[47] - 通过接受委托或信托等方式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告知公司委托人情况[59] 职责分工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有权参加相关会议、了解公司财务和经营情况[52] - 证券事务部负责起草、编制公司临时报告,完成信息披露申请及发布等职责[67] - 公司对外信息披露文件档案管理工作由证券事务部负责,需分类专卷存档保管[57] 保密与追责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负有保密义务,公司可要求签署保密协议[73] - 未经董事会批准擅自披露重大信息,公司将追究当事人责任,可要求赔偿[60] 其他制度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机构监督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内部控制制度[78] - 公司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需经具有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81]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活动负责人,活动应建立完备档案[82] - 公司与机构和个人沟通时不得提供尚未披露的重大信息[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