奋达科技(002681) - 《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
奋达科技奋达科技(SZ:002681)2025-11-19 11:16

公司股份相关 - 2012年6月5日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后股本总额增至1.5亿股,已发行股份数为17.94652232亿股[3][5]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5]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6] 股东权益与监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8]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起诉违规董高人员[10]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需当日书面报告公司[11] 关联交易与审议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审议[14]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多指标需关注[14][15]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后提供担保需审议[15] 股东会与董事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16]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39] - 董事会下设审计、薪酬与考核、提名三个专门委员会,由不少于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41] 利润分配与财务 - 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10%,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30%[50] - 公司发展阶段不同,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不同[52]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需经公司董事会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并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表决通过[57] 其他事项 - 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将在辞任之日起30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4]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10天通知[61]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和审计人员职责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