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利得(300883)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11月)
龙利得龙利得(SZ:300883)2025-11-19 10:47

关联交易审议规则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15]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16] 不同金额关联交易处理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独立董事同意后经董事会审议披露[19] - 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且占净资产0.5%以上同理[19] - 与关联人交易超3000万且占净资产5%以上,提交股东会并披露报告[19] 特殊关联交易处理 - 向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经特定程序提交股东会[22]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经董事会后提交股东会,为控股股东需反担保[22] 其他关联交易规定 - 购买或出售少数股权达标准应审计报告,特殊情况可免[24] - 合理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超量需重新审议披露[29] - 年度和半年度报告分类汇总披露日常关联交易[29]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超三年需每三年重新审议披露[29] - 部分关联交易可免提交股东会或按关联方式履行义务[29][30] 信息披露与制度管理 - 如实披露关联信息,决策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管[33] - 制度经股东会通过生效,董事会解释并根据法规修订[3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