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内配(002448)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中原内配中原内配(SZ:002448)2025-11-19 10:47

关联方定义 - 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属关联法人[6] - 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属关联自然人[8] 关联交易披露与审议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交易,经独董过半数同意后履行董事会程序并披露[17] - 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超0.5%交易,经独董过半数同意后履行董事会程序并披露[17] - 与关联人成交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超5%交易,及时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7] 特殊关联交易审议 - 向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及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22]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及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同意并提交股东会[22] 关联交易其他规定 - 与关联人委托理财额度使用期限不超十二个月,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投资额度[23] - 与关联人日常关联交易可预计年度金额,超出需履行程序并披露[24] - 连续十二个月内关联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规定[25] - 涉及或有对价关联交易以预计最高金额为成交金额适用规定[26] 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28]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扣除表决权后经出席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36] 子公司关联交易 - 公司控制或持股50%以上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38] 其他 - 关联交易决策记录等文件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38]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修订亦同[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