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华控股(603161) -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2025年11月修订)
科华控股科华控股(SH:603161)2025-11-19 10:46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审计委员会选举 - 主席和委员由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由公司董事会选举产生[5] 审计委员会任期 - 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6] 审计委员会会议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无管理层参加的与外部审计机构的单独沟通会议[5] - 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9] - 两名及以上委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9] - 会议召开前三日通知全体委员[9] - 会议应当由2/3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9] - 每一名委员最多接受一名委员委托[9] - 独立董事委员因故不能亲自出席应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委员[10] - 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自作出之日起不少于十年[12] 审计相关职责 - 在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中需协调审计时间安排等六项职责[12] - 与外部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时间[14] - 公司应在外部审计机构进场前编制年度财务会计报表供委员会初步审核[14] - 外部审计机构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委员会需再次审阅财务报表[14] - 督促外部审计机构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并记录相关情况[14] - 外部审计机构完成审计后提交委员会审核,表决决议后提交董事会[14] - 向董事会提交审计报告表决决议时需提交审计总结报告和聘审意见[14] 信息披露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时应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