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通高速(600012) - 皖通高速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5-11-19 10:00

会议时间与地点 - 现场会议登记时间为2025年11月28日13:30 - 14:30[6] - 交易系统投票平台投票时间为2025年11月28日9:15 - 9:25、9:30 - 11:30、13:00 - 15:00[10] - 互联网投票平台投票时间为2025年11月28日9:15 - 15:00[10] -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5年11月28日下午14:30[10] - 现场会议地点为安徽省合肥市望江西路520号公司会议室[10] 股本与注册资本变更 - 2025年6月9日公司向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香港)有限公司发行H股普通股49,981,889股[13] - 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658,610,000股变为1,708,591,889股[13] - 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658,610,000元调整为1,708,591,889元[13]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原监事会监事职务自然免除,《监事会工作条例》废止[12] - 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12] 公司历史上市情况 - 1996年10月9日公司获批向境外投资人发行49301万股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11月13日在港交所上市[17] - 2002年11月6日公司获批向境内投资人发行25000万股境内上市内资股(A股),2003年1月7日在上交所上市[17] - 2006年2月20日公司获批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3月27日获上交所同意[17] 股东相关权益与规定 - 公司普通股股东享有依照股份份额获得利益分配、参加股东会议并表决等权利[19][20] - 股东查阅公司相关信息或索取资料,需提供持股证明,公司核实身份后提供[20] - 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法规,股东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决议内容违反规定或章程,股东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采取相应措施[20] 会议召开与决议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每一会计年度完结之后的六个月之内举行[25] - 董事人数少于章程要求数额的2/3、公司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的1/3等情形下,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2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10%以上(含10%)的股东书面要求时,公司应召开临时股东会[25]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比不得低于三分之一[35] - 董事会成员包括1名职工董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35]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36] 独立董事相关规定 - 独立董事应维护公司利益,关注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45] - 独立董事提名人提名前需征得被提名人同意并了解相关情况[45] - 独立董事应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因故不能出席需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45] 审计委员会相关规定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5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53]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57] - 审计委员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作出决议应经成员过半数通过[57] 公司财务与报告相关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前6个月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半年度报告,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报送季度报告[64] - 公司财务报告须在召开年度股东大会的二十日以前置备于公司,至少在股东大会年会召开前二十一日发出给股东[64] - 公司按中国会计准则及法规编制财务报表,还可能按国际或境外上市地准则编制,分配税后利润以前述两种报表中税后利润数较少者为准[65] 公司合并、分立与解散相关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章程另有规定除外[70] - 公司合并应在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债权人30日内(未接到通知45日内)可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70] - 公司分立应在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分立前债务由分立后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另有约定除外[71] 章程与制度修订相关 - 公司拟根据《公司法》《章程指引》等及《公司章程》修订情况,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相应修订,该议案已通过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80] - 公司拟修订《董事会工作条例》,修订后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职工董事1名),独立董事人数不得低于三分之一[95] - 公司拟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修订后独立董事若发现所审议事项影响独立性应申明回避,任职有明显影响独立性情形应通知公司解决,必要时辞任[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