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龙机电(300032) - 公司章程(2025年11月)
金龙机电金龙机电(SZ:300032)2025-11-19 09:4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09年12月7日获批发行357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12月25日在深交所上市[5] - 公司注册资本为803,169,608元[5]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普通股总数为14270万股,社会公众股为3570万股[12] - 公司股份总数为803,169,608股,全部为普通股[12]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3]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特定情形时,合计持有的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回购完成之日起三年内转让或注销[16]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1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20] 股东权益与决策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形下有权请求相关方提起诉讼或直接向法院诉讼[25][27]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轻微瑕疵除外)[25]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自事实发生当日书面报告公司[2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36][3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42] 股东会与董事会决策权限 - 股东会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33]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多种担保情形须经股东会审议[34] - 董事会应在收到独立董事等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召开应在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38][39] - 董事会可审议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多种交易事项[72]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或占普通股总股份10%以上的股东单独或联合提出[55] - 董事当选需获得选举票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超50%[57] - 因贪污等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等情况不能担任董事[62]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任不超6年[63] 公司治理结构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1名职工代表董事,设董事长1人[69]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1至3名,财务总监1名[92][93]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至少2名,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会议[88][89] - 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89] 财务与信息披露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后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98]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98] - 现金分红需满足该年度可分配利润为正值等条件,每年度现金分红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103]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聘用、解聘由股东会决定[109] 公司变更与清算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17] - 公司合并、分立应在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117]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自股东会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118]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经营管理严重困难的公司[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