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创科技(30066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必创科技必创科技(SZ:300667)2025-11-19 09:46

薪酬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3] 薪酬方案批准与实施 - 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批准后实施,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并向股东会说明后实施[6][7] 薪酬构成与发放 - 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11] - 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按考核周期发放,一定比例在年度报告披露后发放[11] 特殊情况处理 - 公司业绩亏损时,需说明薪酬变化是否符合业绩联动要求[9] - 因财务造假等重述财报,需追回超额发放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14] 其他要点 - 本制度自2026年1月1日起实施[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