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高新(600133) -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到期失效的公告
会议信息 - 公司于2024年7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1] - 公司于2024年11月20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1] 发行方案 - 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为2024年11月20日至2025年11月19日[1] - 本次发行方案已到期自动失效[2] - 发行方案到期失效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2]
会议信息 - 公司于2024年7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1] - 公司于2024年11月20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1] 发行方案 - 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为2024年11月20日至2025年11月19日[1] - 本次发行方案已到期自动失效[2] - 发行方案到期失效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