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企业(600675) -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内部审计组织架构 -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监督评估内部审计工作[4] - 公司设内部审计部门在党委、董事会领导下工作[4] 内部审计人员要求 - 内部审计人员需具备通晓会计原理等多项条件[6] 内部审计工作规定 - 主要职责包括制定规划、编制计划及对多项事项审计[6][7] - 主要权限包括要求报送资料、参加相关会议等[6][8] - 《审计通知书》一般提前三天送达被审计对象[9] - 被审计对象需七天内对审计报告反馈意见[10] - 有整改要求的审计报告应在一个月内反馈整改情况[11] - 审计部门应自审计事项结束15天内建立审计档案[11] 审计项目执行 - 中华企业审计项目一般由内部审计部门负责,特殊情况可委托中介审计机构,费用由项目所在单位列支[15] 制度相关 - 违规的内部审计人员和被审计对象将受相应处罚[13] - 制度解释权归属中华企业董事会[17] - 制度经中华企业董事会批准后施行[17] - 该制度文件时间为2025年11月[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