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企业(600675) -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年11月修订)
中华企业中华企业(SH:600675)2025-11-19 08:46

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8] - 中期报告需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8] - 季度报告需在会计年度第3个月、第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8][9] - 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0] 报告审核与审计 - 定期报告财务信息经审计委员会审核,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0]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5] - 半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在特定情形下需审计[15] - 季度报告财务资料一般无须审计,另有规定除外[15] 信息披露要求 - 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6] - 发生可能影响证券交易价格的重大事件应立即披露[18]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变动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27] - 公司变更名称、简称、章程等应立即披露[22] - 公司应在董事会决议、签署协议、董高知悉时及时披露重大事件[23] - 重大事件难以保密等情形下公司应披露现状及风险因素[23] - 涉及公司收购等行为导致股本等重大变化需披露权益变动[24] - 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异常交易公司应了解因素并披露[26] -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时相关方应提供信息配合披露[28] - 董高、持股5%以上股东等应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系说明[28] - 董高应保证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在规定期限内披露[29] 信息披露管理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31] - 控股子公司指定联络人变更需在二个工作日内报公司董事会秘书[35] - 各子公司、分公司应在公司披露定期报告前报告相关信息[35] - 需保密信息包括公司及分、子公司主要财务数据等[39] - 拟公开披露信息文稿起草主体包括子公司、分公司等[47] 公司制度建设 - 公司要建立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内部控制及监督机制[45] - 公司要建立信息披露相关文件、资料的档案管理制度[47] 责任与处罚 - 公司董事等应对信息披露的多方面负责[50] - 信息披露责任人违规公司可采取多种处罚措施[50] 时间界定 - 及时指自起算日起或触及披露时点的两个交易日内[54] 责任人范围 - 信息披露责任人包括公司董事会秘书等多主体[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