脑动极光(06681) - 提名委员会的职权范围
提名委员会成立 - 公司于2024年12月19日成立提名委员会[2] 提名委员会规则 - 成员数目不少于三名,至少一名成员为不同性别,独立非执行董事应占大多数[14] - 会议法定人数为两名成员,其中一名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14] - 每年最少举行一次会议[14] - 会议议程及文件至少于会议日期前3天送出[14] 提名委员会职责 - 主席须出席股东周年大会,若不能出席需安排他人代出席[18] - 经董事会授权可在职权范围内调查,可向雇员索取资料[19] - 每年检讨董事会架构、人数及组成并作推荐[19] - 进行独立非执行董事独立性年度评核[20] - 每年对非执行董事投入时间进行检讨[20] - 确保非执行董事获委任时收到正式委任函,明确对其要求[22] - 支援公司定期评估董事会表现[22] - 制定或协助董事会制定公司董事会多元化政策[22] - 向董事会推荐执行及非执行董事的继任计划[22] - 推荐担任独立非执行董事的合适人选[22] - 推荐公司审计及薪酬委员会的成员人选[22] - 考虑非执行董事任期届满后的重新委任[22] - 考虑股东重选董事相关事宜[22] 提名委员会其他 - 会议记录由正式秘书保存并供董事查阅[22] - 须提供职权范围并上传至联交所及公司网站[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