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翘神州(301047)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义翘神州义翘神州(SZ:301047)2025-11-18 12:47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占三分之一以上,且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候选人工作经历需达5年以上[6] - 特定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7] 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1] - 每届任期3年,连任不超6年[12] - 满6年后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13] 履职与管理 - 连续2次未参会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3] - 公司60日内完成独立董事补选[15] - 在审计等委员会成员中占比二分之一以上[15]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9]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0] - 工作记录及资料保存10年[22] - 专门委员会会议会前3日提供资料[22] 报告与披露 - 发现特定情形向深交所报告[26]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6] 费用与制度生效 - 聘请中介等费用由公司承担[29] - 工作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