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锋电子(002767)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董事会日常事务 -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处理日常事务,由董事会秘书领导[2] - 董事会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为十年[12][13] 会议召集与举行 - 定期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临时会议提议人应提交书面提议[3] - 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会议[3] - 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5] 董事履职要求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或任职期内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次数超总次数二分之一应报告[6] 会议表决与决议 - 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同意票与反对票相等可提交股东会审议[9] - 决议形成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按《公司章程》规定执行[10] 利润分配与提案处理 - 利润分配应依据经审计财务报表,审议定期报告时审议方案[11] - 提案未获通过,一个月内条件无重大变化不再审议相同议案[11] 其他规定 - 与会董事需对会议记录和决议记录签字,不同意见可书面说明[12] - 决议公告前,相关人员负有保密义务[12] - 董事长应督促落实决议并通报执行情况[12] - 规则中“以上”包含本数,“过”不含本数[14] - 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亦同[15] - 规则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执行[15] - 规则规定与后续规定不一致时按后者执行并及时修改[15] - 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5]